我們依賴「語言」來掌握、確立關係,然而很多時候,現實的存在(實存)並不總是與語言(非實存)同步。
況且,「關係」是高度歧義的,是高度抽象的。到底該如何完整掌握「關係」的「生老病死」?
年近30,我有幸使用了「分手」這個詞彙一兩回。然而,這個詞彙到底指出了什麼?我有正確地使用這個詞彙嗎?「分手」這個詞彙後頭又該接哪些其他詞彙呢?
那天,妳出了一道題,請用「分手」造句。
我將「好」接在了「分手」這個詞彙後頭,並將答案卷交到妳的手中。我其實沒有把握我的答題是否正確。
過了幾天,妳公布答案,「分手」後頭接的是「心懷感謝的歌唱」。
我覺得妳的造句好美。
然而,「非實存」到底指出了「實存」什麼?
我覺得妳的造句好美,我到底覺得了什麼?而妳又身處在什麼地方呢?是妳好美?是造句好美?是妳的造句好美?是造句的妳好美?
就好比,有時我們愛某個人,其實是愛他們在我們腦海裡想像出來的樣子,甚至是愛映在他們身上的我們自己。而現實的存在,被迫屈身縮在非實存的世界中,越來越渺小,越來越抽象。
而這正是當我們用「非實存」試圖掌握「實存」(甚至試圖取代實存),最容易遇到的危險。
我們不斷辯證著,在非實存的世界裡辯證著,形而上地辯證著。而「存有與關係」則在「實存」的世界裡,光速般地生老病死。我們不斷追逐著「真愛」、「偉大的愛情」、「對的人」、「轟轟烈烈」……這些詞彙。文字不朽,幾世紀的命題。而人來來去去,演員還來不及演出偉大的愛情,就被下一批演員趕下舞台。
歸根結柢,是「非實存」(愛情)利用「實存」(戀人),而非「實存」(戀人)利用「非實存」(愛情),因為「非實存」(愛情)活的比「實存」(戀人)久。
是「真理」利用「作者」;是「劇情」利用「演員」;是「愛情」利用「戀人」。然而我們卻總以為自己可以掌握「真理」、「劇情」、「愛情」,宣告:「我要經歷一場偉大的愛情,轟轟烈烈的,以命相托的愛情。我要與厲害的愛情沾上邊,進而與愛情同等不朽。」
然而,愛情早就都在那裏了。幾世紀的愛情,各式各樣的愛情。在這個「靈與肉」注定毀壞變形的命運裡,愛情,經過、停留、離開,如此而已。
延伸閱讀
一如夏娃出自亞當的一根肋骨,一如維納斯誕生於浪花的泡沫之中,阿涅絲從那六十歲婦人的手勢裡出現了——我在游泳池畔看見她揮手向游泳教練道別,如今,她的容貌在我的記憶中已漸漸模糊。彼時,她的手勢在我心裡喚醒的卻是一股無垠、無名的鄉愁,而這被我喚作阿涅絲的人物就誕生於這股鄉愁之中。
可是,人不是都把自己當作獨一無二、無從模仿的生命嗎?小說人物不更是如此嗎?那麼,在A身上觀察到的手勢——這手勢和這個人形成一個整體,標誌著這個人的特色,創造了這個人的獨特魅力——它怎麼可能同時也是B以及我對B的一切夢想的本質呢?這問題發人深省:
如果我們的星球上曾經存在過將近八百億人,那麼每個人都要有一整套自己的手勢,那是不可能的。在算術上,這也是無法想像的。沒有人會懷疑,這世上存在的手勢遠遠少於世上存在的個人。於是我們會有個令人不快的結論:手勢比個人有個性。用諺語的形式來說,就是:人多手勢少。
我在第一章提到穿泳衣的婦人時曾經說過,「這個占據了一秒鐘的手勢,為她那無涉於時光的某種魅力的本質掀開了面紗,眩惑了我」。是的,當時我是這麼想的,可是我錯了。那手勢並沒有揭示那婦人的任何本質,而是那婦人向我展露了一個手勢的魅力。因為我們不能把手勢當作個人的財產,也不能當作是個人的創造(沒有人能夠創造出特有的、十足原創的、只屬於他自己的一個手勢),甚至也不能當成個人的工具;反之則是真確的:是手勢在利用我們;我們是各種手勢的工具、傀儡、化身。
米蘭.昆德拉《不朽》〈臉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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